お知らせ:本社及び子會社イギリスヴァージン諸島永冠能源材料株式有限公司臺灣支店共同、臺灣土地銀行等…六軒金融機構のシンジケート団に提攜契約事項
1.事實發(fā)生日:111/01/0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臺灣土地銀行等六家金融機構。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1年1月10日至116年1月10日。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請統(tǒng)籌主辦銀行(臺灣土地銀行)籌組聯(lián)合授信銀行團,並向聯(lián)合授信銀行團申請融資
額度總額美元壹億參仟萬元和新臺幣貳拾壹億肆仟伍佰萬元整之授信。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照聯(lián)貸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照聯(lián)貸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yè)務之影響: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10.具體目的:償還本公司既有銀行借款、購置臺中新廠機器設備及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前の條お知らせ:取締役會の重大決議通過事項を発表2022-01-04
- 次の條お知らせ:會社資金貸借及び裏書保証処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と第三款規(guī)定の発行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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